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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亚洲版登陆首页_365封号余额怎么办_365bet-亚洲版官网司法局
2009年3月9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365bet亚洲版登陆首页_365封号余额怎么办_365bet-亚洲版官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365bet亚洲版登陆首页_365封号余额怎么办_365bet-亚洲版官网司法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互联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365bet亚洲版登陆首页_365封号余额怎么办_365bet-亚洲版官网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25-83639708。
一、概 述
根据《365bet亚洲版登陆首页_365封号余额怎么办_365bet-亚洲版官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4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成立了以局长孙绵琪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设立了政务公开考核和评议组,定期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2、建立了局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机制,规定所有公开信息必须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审查,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概况详细介绍了我局内设机构与职能分工以及详细的联系方式,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部门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设立了依申请申请处理系统。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0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54条(包含规范性文件(除政府规章外)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251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4%;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9条。(主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对(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4)其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0条。(主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对(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4)公共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进行归纳总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局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0件。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
2、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支出;
3、无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费用支出;
4、免费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公开咨询、申请服务;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八、其他工作情况
1、局领导多次在局务会和全局工作人员会议上作出部署,动员全局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要求各处室紧贴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对《条例》与本处室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进行重点学习;
2、公开了涉及本级司法行政的3类69项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运行流程图、执法岗位职责;
3、在局电子政务大厅结果公示栏,公示了局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受理及办理结果;
4、不断探索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利用“12348”法律服务专线解答法律咨询,通过“18”法律咨询广场发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材料,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还设置了咨询台和电子触摸屏。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以学习贯彻《条例》为统领,狠抓政务公开法制化、规范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2、权力阳光运行结果公示不够全面。
2009年我局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的氛围,切实增强各级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细化各项目标要求、重点公开内容、投诉处理程序。
4、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5、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开发完善市司法局电子政务大厅和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执法平台,加强信息发布、法律咨询、公文流转、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投诉举报等工作的网络化运行和管理。
十、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59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59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0)其它原因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